美加金联移民

美加金联移民 > 美国移民 > 美国移民资讯 >

EB-5投资移民扫盲贴专业术语字典(一)

EB-5岗位创立要求: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保留或者创造10个美国全职职位。并且这些职位必须是新创造的,在成为有条件永久居民后的两年内投资者仍继续保留的。
 
EB-5 计划: EB-5计划指美国境外投资者通过向美国企业投资资金而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又称美国职业移民类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通常需要投资50万或者100万美金来满足计划要求。投入的资金在两年之内创造十个就业机会。计划结束后,EB-5投资者、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均可以在美国永久居留和工作。
 
EB-5项目: 得到EB-5投资的独资项目叫做EB-5项目。投资移民者通过投资美国企业来创立自己的EB-5项目或者通过EB-5区域中心来做EB-5投资。
 
EB-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试点计划:创立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外国投资,带动本国的投资,刺激美国经济发展并创造就业机会。
 
EB-5区域中心:区域中心可以是私人或公众经济实体,用来促进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区域创造力、国内资本投资以及经济增长。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EB-5申请是通过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办理的。
 
经济学家: 经济学家通常协助EB-5区域中心通过RIMS II、IMPLAN、REDYN、REMI等经济模型,来证明投资项目非直接或促进新职位的创造。经济学家也协助区域中心通过不同州份的机关指定为目标就业区(TEA)。
 
EB类移民签证: 就业类移民签证提供外国工作人员来美国成为永久居民的基础。移民签证优先类别包括EB-1优秀人才类别、杰出研究员或教授、跨国公司经理或行政人员,EB-2是给美国境外拥有高等教育文凭或专长的以及对美国政府非常有利的个人,EB-3是给拥有本科学历或者相同的工作经验,EB-4是给传教人员和特别移民工人,EB-5是给投资移民的。
 
EB类签证: EB类签证是指让美国境外的工人得到美国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举例说明EB-1的签证是给杰出人才,EB-2的签证是给拥有高等教育文凭或专业人员,EB-3给专业人员,EB-4的签证特别工作人员,EB-5给外国投资移民者。
 
扩大现有商业实体: 如果投资可以增加员工数量或者增加企业价值40%的话,现有商务实体可以有资格得到EB-5投资。
 
家庭优先移民签证: 家庭优先移民签证是专门给美国公民的非直系亲属。符合家庭优先移民签证的人士包括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限年龄)、兄弟姐妹、和未婚21岁以上的子女。该签证例子包括:F-1未婚子女签证、F-3已婚子女签证和F-4兄弟姐妹签证。
 
普通合伙人:是指商业实体的部分所有人,并且其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会有约束力,该人士有股权的掌控权,以及对实体的债务负起个人责任。
基金模式:投资移民者通过接受新投资的基金内的股权来交换投资资本,然后投资到创立职业的企业股权或债券里。

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美加金联公司移民专家,热线:400-610-6008!
特别声明:本文为美加金联公司出国移民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美加金联移民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