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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法案对美国EB-5投资移民者的子女可能造成的影响

投资移民者希望能与家人一起在美国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美国移民法关于通过EB-5投资移民签证让家人陪伴申请人来美国的很多规定可能会影响你的美好愿望,特别是申请人子女将要到达法定年龄时。
 
大多数情况下,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与投资移民申请人一起来美国。然而,当父母的申请等待审批时,孩子可能接近甚至超过了年龄。那么根据儿童保护法案(CSPA),对于EB-5投资移民者,美国公民、美国移民局(USCIS)只考量你提交I-526申请时孩子的生理年龄,允许在I-526审查过程中达到21岁的孩子加入签证申请。
 
想要符合EB-5签证子女身份保护法的资格,投资移民者的子女必须:
 
1、是2014年8月6日以后被批准的EB-5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其子女必须在2014年8月6日前没有调整身份申请的任何决定。
 
2、在投资移民者的I-526申请正式提交前,在21岁以下并且未婚。为了避免将来有移民困难,父母亲应该保存一份I-526申请受理收据的复印件。
 
3、在签证日期一年内积极申请永久居民权。美国移民局要求所有的CSPA亲属必须通过递交I-824申请(要求对已经批准的申请做出决定的申请),I-485申请(登记永久居民或调整身份的申请),或者提交DS-200申请(向国务院申请移民签证和外国人登记)获得居留权。投资移民者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这些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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