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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应善用“回美证”

美国移民应善用“回美证”:
 
随着中美两国经济发展愈加密切,两国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持有美国绿卡的华人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频繁地离开美国去往中国或其他国家处理跨国事宜。这时,申请一张回美证(Reentry Permit)就显得非常的有必要。 
 
移民美国并没有正式的移民监,美国移民法仅规定绿卡持有人单次离境美国不可超过180天,即半年需登陆美国一次,如果绿卡持有人单次离境美国超过1年,即可能被视为放弃绿卡。
 
回美证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件。如果绿卡持有人在离开美国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时间,就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表明自己没有放弃美国绿卡的意图,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两年,对于持有条件绿卡的申请人,回美证有效期的计算方式略有不同,两年境外停留有效时间或从颁发回美证之日算起,或申请取消条件之日算起,但是以最早的日期为准。两年有效境外停留是回美证最长有效期,不得申请延长。
法律规定,离开美国超过一年的,必须申请回美证。实践中,对于那些经常长时间(180天以内)离开美国,或者离开美国超过180天,但是不到1年的人来讲,仍然可以事先申请回美证。如果事先没有申请回美证,回到美国时很可能会遇到入境处的官员怀疑他是否仍把美国作为永久居留地。保持绿卡身份的关键因素是看有没有要放弃绿卡的意图,如果被入境处官员询问,绿卡持有者需要提供他与美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例如可提供:
1、在美居住的配偶/子女
2、在美工作证明信,报税记录
3、不动产产权证
4、房屋贷款,房屋租约
5、美国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
6、其他美国不动产资产
7、其他美国投资(股票,基金,保险等)
8、美国驾照
除此以外,还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为什么需要经常离开美国,这样的话,一般能打消入境官的怀疑。很多绿卡持有人觉得可能要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也会事先申请一个回美证,买一个保险,这样的话,回到美国的时候也会比较放心。
回美证本身并不会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发现并判断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但是,至少可以使入境官在回美证有效期间内,不得单凭在海外居留时间来判断你是否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除此之外,出入境工作人员仍然可能在您入境时盘问你在美国境外的居留时间,从而判断你在境外的活动是否与准许入境有关,还可以判断回美证是否通过欺诈或失实陈述而获得的。
 
由此可见,回美证并非万无一失,若持有回美证的人员被发现曾有逾期境外停留的情形,同样可被拒绝入境。归根到底,有这样的风险还是因为绿卡持有人还没有加入美国国籍,还仍然是外国人。所以,为了永久保留自由回到美国的权利,最好还是加入美国国籍,这样的话,无论在世界各地住多少时间,美国政府都不能剥夺你的美国护照,这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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