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孩子玩耍吵闹造成噪音,每次有邻居投诉,公寓户主即被罚款100加元,这样还能住得下去吗?
这是发生在加拿大列治文市一个黄姓华人家庭中的真实故事,也成为了加拿大广播公司(CBC)9月19日的一则新闻故事。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一位住在Belmont Park住宅群的男户主Ken表示,他两名年幼儿子玩耍时发出噪音,屡次遭楼下的邻居投诉。第一次“初犯”被公寓业主理事会罚款50加元,其后两次每次被罚100加元。
他指出,今年5月初买下这个公寓后,他装上了硬木地板,而两名分别两岁和四岁的儿子,玩耍时的声音也不是大得不合理。
不管怎样,被罚250加元以后,他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好挂牌出售这个新公寓,一家人搬到他父母家里暂住。
按照卑诗省的“分契式物业法案”,各公寓单位的业主或租客须遵守分契式住宅附则的规定,一般引用所谓“标准附则”;由各单位业主推选的公寓业主理事会可修订附则或加设规则,并负责附则的执行。
一般“标准附则”中,就有条款订明,不能发出不合理噪音、不能滋扰其它住户等等。
至于“合理”与否、是否构成滋扰、所订罚则是否过重等问题,若住户与理事会看法不一致,可以寻求仲裁,或诉诸司法,由法庭裁决。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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