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加拿大有33%的计算机软件属盗版软件,而2005年软件盗版给加拿大经济带来了9.4亿加元的损失。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和反盗版工作受到加拿大政府的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最宝贵的资产,知识产权政策就是要促进企业更好地利用这一资产。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加拿大不断完善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使它更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加拿大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由《版权法》《工业设计法》《集成电路设计法》《专利法》《商标法》和《植物育种法》等六部主要法律构成。
加拿大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例如,加拿大联邦的首部《专利法》自1869年问世后,到1935年就进行过四次重大修改。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加拿大又对《专利法》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每次修改和完善的着眼点都在于,在新的环境下更好地满足加拿大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加拿大,法院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机构。省级法院和联邦法院都对知识产权案件具有裁决权,但涉及知识产权专员申诉及知识产权无效的申诉,则由联邦法院负责审理。根据加拿大较早时期的一项研究,全国17%的企业和45%的主要研究机构,在三年内会涉及卷入知识产权纠纷案中。另外,有40%的企业或卷入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或曾经受到法律诉讼的威胁,或者是曾经考虑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企业和研究机构更加重视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
《版权法》防治盗版
《版权法》是加拿大反盗版的主要法律武器。该部法律由加拿大工业部和传统部共同负责实施。《版权法》不保护“思想”本身,但保护“思想的表述”。在《版权法》中,“思想的表述”包括文学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被归类为“文学作品”。如果某作者的权益受到侵犯,他可以根据版权法的规定获得一定的赔偿。对侵犯版权的赔偿可以分为民事和刑事两大类。
民事赔偿允许版权所有者直接向侵犯其版权的个人和公司采取法律行动。民事赔偿的形式包括:禁令、赔偿金、侵权利润清算。此外,如果版权所有者在诉讼中获胜,其诉讼费将能得到部分免除。
刑事赔偿一般由政府出面起诉,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即席判决或控告两种方式。在“即席判决”的情况下,被告最高可能会被判处25000加元罚金和六个的牢狱,两者可以并罚。而在“控告”的情形下,被告最高可能会被判处100万加元罚金和五年的牢狱,两者也可以并罚。
1999年10月,加拿大通过的《C—32法案》,引入了法定赔偿金制度。法定赔偿金是依据每一件“盗版”作品的固定赔偿数额来计算赔偿金的总额。在通常情况下,每一件作品法定赔偿金的范围为从500加元至20000加元,具体数额由法官依据具体案情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