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规定:税务居民须向政府申报其全球所有的收入并缴 纳个人所得税;而非税务居民只需要申报在加拿大境内获得的所有收入并缴纳这部分个人所得税。
成为税务居民的要把自己在全球范围的收入(包括在中国大陆的收入)都 向加拿大政府申报并纳税。一些新移民对此都想不通。但一方面规则如此,不遵循属于违法。另一方面退一步想,加拿大许多福利计划均与家庭收入相关,假若家庭的一方在国外工作但隐瞒海外收入不报,家庭的其他成员在加拿大长期作为低收入家庭领取相关补贴,这明显对其他纳税人来说是不公平。而且,若海外收入在海外已纳税,在加拿大申报时已纳税一般也均会列入考虑,而不会缴纳双重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