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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

为进一步规范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自1999年9月1日起海关将停止验放旧版《携带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此事表示,《携带证》改版的主要原因是为防止和打击非法携钞行为,不会影响正常合法的个人携钞行为。为配合新版《携带证》的使用,对原规定中《携带证》的签发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来是银行签发《携带证》前由外汇局对居民个人携带4000美元以上、非居民个人携带10000美元以上进行审核,现改为银行签发《携带证》后办理。外汇局审核后在《携带证》上加盖审核章,否则《携带证》无效。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指出,限制居民个人携带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钞出境,主要是为了在保证个人合法需用现钞的同时,打击非法巨额现钞的走私行为,鼓励个人选择旅行支票等合理安全的方式携带外汇出境。实际上,为防止“洗钱”,国外对携带巨额现钞出入境也是严格控制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还强调,凡携带外汇超过规定金额的,出境人员必须在出境前办理《携带证》,如在出境验放时因没有《携带证》而被海关查扣,则银行不得为其补办《携带证》。如《携带证》遗失,应由签发《携带证》的银行出具证明,经外汇局核准后,再由银行补办,遗失的《携带证》同时作废。 
 
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凡1999年7月31日以前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携带证》,应于1999年9月1日以前使用。在此期间,已于1999年7月31日以前办理完《携带证》,但因出境日期推迟至1999年9月1日以后而造成《携带证》过期的,应到签发该《携带证》的银行换领新版《携带证》。
 
除此之外,公民不需要如单位证明、经济担保等其它任何材料。
 
统一审批办法
 
1.出国出境探亲访友,须有材料证明有亲友在国外,如亲友来信或者与亲友的关系证明或者亲友出国出境的手续等;
 
2.出国出境留学,凭境外如入学通知书。
 
3.出国从事商务、文化活动,持对方邀请函。
 
4.出国从事劳务、就业活动,有经老搜身批准的对外就业、输出劳务介绍所出具的证明或者公民与境外签订的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5.出国出境旅游,持有国内有权组团的出境旅行社交内的旅行费用支票。
 
简而言之,公民因私出国出境,只要符合上述一项条件,即可获得审批,不需要复杂的手续。
 
统一办事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护照的时间为30天,各大、中城市应力争在15天至20天办结。
 
统一收费标准
 
每本护照的工本费为100元人民币,本利手续费为15元人民币,合计115元人民币。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10-6008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