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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0日 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装修业公司总经理喜获移民纸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孙先生, 39 岁,资产状况: 600 万元人民币。申请意向:魁北克投资移民。

二、工作经历:
1983年07月-1990年03月     福建某服装厂     销售员;

1990年03月-1993年12月     北京某服装市场     个体经营;

1994年01月-1995年01月     福建某装饰装修业公司     担任业务经理职务;

1995年02月-2003年03月     该公司北京分公司     担任总经理职务。

三、申请进程:
2003年04月21日 递档魁北克移民局;

2003年05月19日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档案号;

2004年03月31日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面试通知;

2004年06月10日 面试通过。

2005年02月01日 获得魁北克移民局CSQ;

2005年04月01日 递档联邦移民局;

2005年05月23日 获得联邦移民局档案号;

2005年11月04日 获得联邦移民局免面试通知书和体检表;

2006年03月10日 获得移民纸。

四、案例分析
孙先生的移民申请属于高难度一列。他做个体经营期间的手续和收入缺乏证明。结束北京的个体服装经营后应聘到福建某装饰公司工作,一年后又被福建该装饰公司派回北京分公司负责,但是,分公司缺乏独立业务往来的职权,林 先生不能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等公司文件,因此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此期间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时, 林 先生作为总公司的职员,其收入不是通过工资或控股分红等常规方式而是通过其管理下的分公司的支出这种特殊途径实现,他的个人资产状况缺乏依据。而且,从经营个体服装转向装饰行业缺乏必要的说服力。依此看来,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三个条件:至少拥有 80 万加元的个人净资产;有拥有过、控制过或管理过企业的经验;上述个人净资产是通过自己的商业努力获得,林 先生没有达到任何一条要求。

金联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该申请人做个体经营时,还是存在一些间接证据,而这些蛛丝马迹般的间接证据当然需要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敏锐的洞察力的移民律师才能恰到好处地捕捉、加以谨慎选择和充分利用。孙先生在管理分公司期间的管理证明和收入依据等问题,对于金联的律师依然具有丰富的应对经验,善于灵活处理。我们为孙先生准备了一份资料丰富、论证严密有力的申请材料,从而使孙先生在佩服之余也对申请成功充满了信心。

递档魁北克移民局后,很快便获得了面试通知。面试前,金联移民专家和移民律师再次组织和加工孙先生的材料,并在面试前做了三次模拟一对一面试培训,面试仅用了40分钟即当场通过。

2005年4月1日,我公司将孙先生的材料递到了联邦移民局,从获得档案号到获得移民纸仅用了10个月的时间。现在, 孙先生会告诉你:与金联携手,我的移民申请之旅非常顺利,金联人用“专业、诚信、高效”演绎了我的移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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