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加拿大联邦政府十分重视推进本国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1996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推出了第一个联邦科技发展战略——《面向新世纪的科学技术》,2002年进一步发表了《加拿大创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加拿大建设创新型经济和社会的系列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其中,鼓励和保护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虽然没有单列为一个方面,却贯穿在众多的政策措施当中。加拿大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研发的政策措施有两个特点:一是强调对加拿大人控制的企业的支持;二是强调对在加拿大国内开展研发活动的支持。
加拿大联邦政府鼓励和保护本国企业技术创新和自立知识产权开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对企业投资研发实行税收减免,如通过加拿大税务局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计划”税收激励计划刺激企业投资研发创新;二是通过专门的科技计划资助企业的科技研发创新活动,如“技术伙伴计划”和“产业研究资助计划”;三是通过国家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推动创新成果商业化,如通过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支持企业融资。
1.加拿大企业投资研发的税收减免政策
加拿大联邦政府规定,对由加拿大人控制的民营公司在加拿大国内开展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合理支出200万加元以内部分可以得到35%的投资税抵税的优惠政策,200万加元以上则可以享受20%抵税的优惠政策。其他加拿大公司,股权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公司在加拿大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合理支出20%的投资税抵税的优惠政策。加政府这一优惠政策是小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加拿大联邦政府对企业投资研发的主要激励政策包括:
•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成本包括主要设备给予100%的减税; •对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支出给予20%的抵税; •抵税额可以100%冲抵当年应纳税额,或者可以抵消前3年或推后10年的税款; •对小型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对每年200万加元以内的研发支出部分抵税额可以增加到35%; •即使公司没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以抵消,抵税额可以全部或部分现金返还。
此外,各省对企业在本省区内进行研发的投入还给予附加的税收激励。如安大略省规定:
•企业在安大略省投资研发获得的联邦投资税减免收入免于征收收入税; •对与符合条件的安省研究机构如大学、应用工艺技术学院和研究型医院签定合同研究的支出给予20%的安省商业研究机构税收抵税退款; •同时对中小型公司还给予10%的安省创新税收抵税退款。
其他省区对企业投资研发也有各种额外的研发税收抵税减免激励政策。
2.通过专门的科技计划资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加拿大政府有多个计划支持企业的研发,其中技术伙伴计划和工业研究援助计划是最有名的两个计划。
技术伙伴计划是加拿大工业部管辖的专门支持企业进行战略研究与开发的计划,始于1996年。
技术伙伴计划的宗旨是促进加拿大经济增长、就业和财富增加,支持加拿大可持续发展。技术伙伴计划通过对研究开发和创新的战略性投资,带动私营部门投资研发,以增强加拿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伙伴计划也鼓励加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技术伙伴计划主要由两个子计划组成:一是技术伙伴计划研究开发计划,主要支持企业在环境技术、生命科学、信息和通讯技术以及先进制造等方面竞争前大型项目的开发,对于中小企业、支持额度在30万加元以下的项目则由技术伙伴计划——产业研究援助计划承担。二是技术伙伴计划氢能早期应用示范计划,主要支持氢能及与氢能相关技术的开发及早期应用示范。
技术伙伴计划主要支持环境技术、能力技术和航空航天及国防领域的技术开发。
技术伙伴计划每年从联邦政府获得3亿加元预算支持,约有95%支持的是项目经费超过50万加元的项目,剩下5%的经费则通过产业研究援助计划支持项目经费在50万加元以下的项目。截至2005年3与31日,技术伙伴计划共支持693个项目,累计投资28亿加元,其中20.7亿加元已经支付,吸引社会投资111亿加元投入创新活动(技术伙伴计划每1加元吸引4加元社会投资)。
加拿大产业研究援助计划(简称IRAP计划)创立于1947年,是由加拿大联邦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由国家研究理事会具体牵头组织实施,专门支持加拿大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的一项计划。每年国家研究理事会拿出将近1/4的经费支持IRAP计划的实施。IRAP计划主要支持人数在5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包括由科研机构中派生出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小企业培训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并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IRAP计划每年约援助1.2万个客户、资助3300个项目,资助金额虽然不大(小的仅为1.5万加元,大的也只有35万~50万加元),但投入产出比达到1∶20(即投入1加元增加20加元销售收入)。
3.通过风险投资政策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商业化
风险投资在将创新思想转变为科研成果并最终转变成产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加拿大政府在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是通过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支持风险投资。
2004年加拿大联邦预算专门拨出2.5亿加元给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加强其风险投资,并要求该行拿出实施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运作的详细计划。这笔资金的具体使用如下:
•1亿加元用于支持技术的早期开发,使它们达到风险投资能接受的水平。
•1亿加元用于支持特殊的风险投资基金,包括上面提到的优先领域,这些基金将对私人投资产生示范效应;
•5000万加元直接投资初创期的创新企业,进一步支持技术的商业化。
根据经验,加拿大政府这笔新增的风险投资将可为加拿大企业引来10亿加元的风险投资。
另外,近年来加拿大政府在税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如减少增值税以及延缓小企业利用增值再投资的征税期,推动退休金和外国投资者投资加拿大风险业的税收优惠等。
加拿大联邦政府近年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
•2004年起,企业的收入税税率由28%降为21%; •到2008年,逐步取消联邦资产税; •2004年开始将联邦资产税的收取线从1000万加元提高到5000万加元,即取消资产在5000万加元以下企业的联邦资产税; •2005年将小生意低税率豁免的上限由25万加元提高到为30万加元(即小生意者每年首30万加元收入可获得16%的税务豁免,只须缴纳20%的收入税,30万以上的则须缴纳36%的收入税); •企业增值税税率从75%降为50%。小企业首50万加元资本增值免交增值税。
此外,加拿大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
综上所述,加拿大政府通过税收激励、计划资助和风险投资政策措施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竭力鼓励和支持加拿大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不论是税收激励政策、科技资助计划还是风险投资,加拿大鼓励企业投资研发创新的政策都强调了对加拿大企业和加拿大人控制的企业的支持,如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计划限定申报的条件为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和加拿大境内股份公司和合伙公司在加拿大开展的研发。加拿大技术伙伴计划限定了申请的范围为在加拿大成立的公司、组织和机构在符合条件的领域开展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产业研究援助计划也强调了加拿大企业在加拿大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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