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历史
远在22,000年前,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就居住在加拿大这块辽阔的土地上。 “加拿大”一名亦采自印第安人“Kanata”,意思是许多茅屋的小村。
1608年,一批法国人移民到魁北克省,在加拿大形成最早期的欧洲文化。1613年,英国人也开始移民到加拿大。其后的几十年,英、法移民不断因毛皮贸易及加拿大的主权而发生争执。至1756年,双方终于爆发了长达七年的战争,结果英国人战胜,1763年成为加拿大唯一的统治者。直至1774年,“魁北克法案”签署,允许法裔人士保留其语言,宗教和部分法律。19世纪初,更多的移民来加,其中包括大批的中国人,他们更参与了在1885年完工的跨国铁路工程。
1891年至1914年间,已经有超过三百万的人来到加拿大,其中大部分人来自欧洲大陆。19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开始出现了改革运动,猛烈抨击把持政权的特权集团,更反映了大多数加拿大人要求掌控自己命运的愿望。1837年,一些激进分子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暴动,虽然以失败告终,却导致英国政府于1840年通过法案,把上下加拿大合并为加拿大省,由总督直接统治变为殖民地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加拿大大多数的移民都来自不列颠群岛或东欧。但是一九四五年以来,来自南欧、亚洲、南美及加勒比群岛的移民与日俱增,强化了加拿大的多元文化结构。
1900年,加拿大总人口仅为537万,其中57%为英裔、31%为法裔,绝大多数聚居在美加边境以北的狭长走廊地带。20世纪初和中叶来自欧洲的移民潮不仅是加拿大移民历史上的丰碑,而且还深刻影响了加拿大今日的经济、文化格局,奠定了加拿大作为世界七大工业强国的坚实基础。
空前的欧洲移民潮
十九世纪末,出现了世界范围的大萧条,外来移民向加拿大西部定居的潮流也相应陷入低潮。但是在1895年,在世界经济开始复苏的同时,克里伏特•西弗顿(Clifford Sifton)被任命为加拿大内务部长,他的出任改变了加拿大的移民历史。他推出了一系列大胆而激进的措施,如有条件赠送土地,不遗余力地从世界各地吸引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士移民加拿大,造就了加拿大移民历史上第一个移民高潮。1896年,只有16000多名移民进入加拿大。而在西弗顿离职的1905年,这个数字增长到了141000多人,扩大了几乎十倍。到了1913年,移民人数更直线上升到40万以上。自1896年 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大约有300多万新移民抵达加拿大,开始他们的新生活。新移民中近100万来自不列颠诸岛,75万来自美国,50余万来自欧洲大陆。
移民法的实施
西弗顿的继位者并没有继承他的信念。弗朗克•奥立弗(Frank Oliver) 认为新移民的种族背景和文化渊源比他们的工作技能更为重要。他迅速地把加拿大移民政策导向一个趋于苛刻的方向。1906年的第一部移民法给“移民”一词一个特定的范围,排除了一些特定的群体,使得他们无法移民加拿大。该法进一步强化了移民管理系统,开始在加美边境进行边防移民 控制、驱逐禁止入境的人士、并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来保证实现这个有排外色彩的新移民法的目标。在他的任期内,发布了《移民法1906》和《移民法1910》两部重要的移民法律,奠定了加拿大移民法系的总体基础。
1908年,国会通过一个法案,要求所有新移民必须直接从他们的祖国抵达加拿大。这个法案堵死了印度人移民加拿大的可能性,因为当时从印度到加拿大没有直航的轮船。1914年5月23日,一艘载着三百七十六名东印度人的船只抵达温哥华港。这艘船被迫停在港口整整两个月,船上的人被禁止下船,等待移民局根据上述法案对他们的移民资格进行审查。法院最终判决该船乘客不可以移民加拿大。船上所有乘客被命令随原船逐回大海,随着他们的离开,当地居民在岸边幸灾乐祸地欢呼。
三十年代的大萧条对于加拿大移民进程的严重遏止和影响,在整个加拿大移民史上,仅次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世界其他各国一样,经济问题也成了三十年代加拿大公众最大的焦虑。这个倾向马上就在移民政策上反映了出来。1931年3月,所有的非农业人士被禁止移民加拿大,除非他们是英国人和美国人、并且拥有足够的资金保证他们在找到工作之前能够养活自己。移民人数从二十年代(1921-1931)的110万人直线下降到了三十年代(1931-1941)的14万人。
二战期间(1939-1945)移民来加拿大的人士极少。但这中间有一部分拥有高等教育的难民,他们是从敌对国逃出来的平民,于1940年从英国被运送到加拿大。这些人许多在战 后留在了加拿大,给予了这个国家一批最杰出的出生在国外的人材。
1947年出台的《公民法》和重新修订的《移民法1952》开启了新一轮欧洲移民潮大门,伴随战后经济的高速发展,作为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加拿 大劳动力市场急需各种技能的技术工人。1947至1950年之间,大量没有资助人的无家可归者被允许进入加拿大。许多人是根据一项“大批人力需求(Bulk-labor)”计划而得以移民加拿大,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为加拿大日益扩展的经济提供劳力。
种族歧视和多元文化
来自欧洲的两次移民潮,造就了加拿大移民大国和经济强国的地位。随着1960年《加拿大人权法案》的提出,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加拿大移民政策也成为众矢之的。尽管政府在1947-1957的经济繁荣时期逐步地放松了移民限制,但除了英联邦国家、美国、和欧洲的居民以外,加拿大对于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依然实施非常严格的限制。
1962年,针对当时的移民法,移民部长Ellen Fairclough女士领导了一场改革,她认为选择移民的标准应基于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等因素,而非肤色、民族或国籍。只要他们拥有适当的资格并且能够在找到工作之前有足够的钱养活他们自己,都可以移民加拿大。1962年2月,加拿大成为世界3个主要移民国家(另两个是美国和澳大利亚)中最早废除种族歧视移民政策的国家。
加拿大于1967年正式推出了评分制作为挑选独立移民的 客观标准,即根据申请人的教育、就业机会、年龄、个人适应力、英语/法语能力等指标综合评分。该制度实行至今,其他移民国家争相效仿,可谓移民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1976年通过的移民法,奠定了今日加拿大现行移民政策的基石。这个法案的重大突破在于:它明确指出了加拿大移民政策的基本原则,并且明文规定各届政府有统筹安排和制定移民计划的责任。它还包括了一个有详细定义的难民类别,与普通移民有不同的甄别程序和管理系统,由此建立了加拿大移民史上第一个难民管理系统。
移民政策的开放和记分制的采用,在70年代开始显示出其积极的成果。1966年,来到加拿大的移民中,来自欧洲国家的移民占87%。而到了 1970年,这个比例下降为50%,另外一半则来自一些新的移民来源地:香港,印度,菲律宾,印尼,西印度群岛,圭亚那以及海地等。来自中国香港、台湾和大陆的移民,以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居民,逐渐成为加拿大新移民的主要来源。
在签署了日内瓦难民公约和1967条约之后,加拿大为欧洲之外的难民进入加拿大敞开了大门。加拿大迎接了大量来自诸如乌干达、智利、印度支那(船民)等地的难民。二次大战结束以来,加拿大接受了超过六十万的难民。
历经演变的加拿大移民政策,现在主要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基于人道主义的家庭团聚移民、基于国际责任的难民移民、以及基于加拿大社会经济和文化需求的经济类移民(包括技术移民、投资移民、企业移民和自雇移民)。每年都有近百万新移民,来到加拿大追求他们对于未来的梦想。在移民群体中,来自香港、台湾和中国大陆的华裔是最引人注目也是最成功的一群。多伦多和温哥华等地巨大而繁荣的中国城,是加拿大移民政策的成功和骄傲。进入九十年代,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人数首次超过香港居民,成为加拿大新移民最重要的来源国。
九十年代的开始,伴随着移民浪潮的进一步高涨。1993年秋,加拿大成立了公民与移民部。鉴于移民事务与加拿大公众与社会利益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塞尔吉•马齐部长鼓励全体加拿大人都来参与讨论移民事务,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征求意见的活动。各种与移民有关的服务机构以及公众都参加了这个活动,以建立一个崭新的移民战略。公众的意见是政府制定未来五年移民计划、确立每年移民规模的基础。这些意见,也为未来十年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提供了指导原则。
来自非洲、亚洲和拉美等地区的新移民大大改变了加拿大原先的民族构成,加拿大接纳的新移民来自世界上240余个国家和地区,民族多达 4000余个。多元文化成为加拿大国际形象的新标志,还被写入加拿大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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