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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常见问题解答

 

近年来,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与移民申请人数越来越多,那么对于美国投资移民的相关问题也就越来越多,对此,美加金联美国投资移民专家们收集了申请人最关心的问题,并作出权威解答来帮助移民相关人士解答心中的疑问。

1.为什么美国移民申请人数越来越多?
答:美国拥有无限商机,不设移民监,而且对于有小孩的家庭来说,拥有非常好的教育环境。申请人移居美国后,不论已婚、未婚的直系或旁系亲属皆可移民美国。


2.移民美国必须是以投资移民方式办理吗?
答:方式很多,有亲属、专长职业、特殊才能杰出人士等。但若条件不合,投资移民是最方便快捷且对个人条件要求最少的一种。


3.移民成功后拿到永久绿卡,需在美国停留多久?
答:不规定停留限制,但最好是半年去一次,长短不限。保留绿卡身份要表现有永久居留的诚意,例如在美国置产、子女在美国念书、每年都报税、银行有存款等。


4. 拿到永久绿卡后再过几年可申请美国公民身份?
答: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即可申请:(1)取得永久绿卡五年或者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绿卡满三年;(2)五年内有一半以上时间居住美国;(3)未离开美国超过一年;(4)年龄必须是18岁以上。


5.我取得了绿卡,若长期不在美国对家属在美国的居留权是否有影响?
答:取得绿卡后即各自独立,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影响。


6.条件式绿卡与永久式绿卡差别在哪里?
答:在实质利益上没有差别,但条件式绿卡须于持卡满2年前之90天内向移民局提出去除“条件式”之身份,以便换成永久绿卡。


7.美国有哪些可投资的项目?如何选择?
答:美国许多州都有 Regional Center,建议申请人选择经济情况较优良的地区,同时最好是知名的上市公司或者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非营利性机构。


目前有:

美国EB-5投资移民-肉类加工厂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纽约布鲁克林海军工业园区再开发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海湾能源汽车项目

等项目都可供选择。更多投资移民项目请点击:美国EB-5投资移民

8.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答: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9.“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a.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b. 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c. 在经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五十万美元。


10.什么是美国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答: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于美国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11.美国有哪些“区域中心”?
答:经过美国政府严格、繁复的审核,至今共有27家“区域中心”得到批准。


12.EB-5区域中心和传统式EB-5方案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答:传统式EB-5方案是移民投资人需设立一个企业,自行经营管理并直接雇用10个全职的美国雇员。EB-5区域中心为移民投资人投资在该区域中心已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核准的投资项目,无须直接经营管理,并可直接和间接的履行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


13.每年“EB-5”签证的名额有限制吗?
答:有的。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14.申请“EB-5”移民的条件有哪些?
答: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年满21岁,不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


15.什么人可以申请EB-5移民?
答:第五类优先移民的投资人来自各种不同的背景:有专业人士、企业家、退休人员、或是为子女升学着想的父母。投资移民签证准许在美国求职,并不一定规定本人亲自经营投资的生意。假如你的目的只是在拿到绿卡,而不想经营生意,用第五类投资移民申请,通常比自己在人地生疏的地方开创企业、惨淡经营,还经济实惠。外国投资移民必须投入规定金额的资金,自己创办新的生意,或亲身参与经营才可符合资格;并且证实这项投资确实能在美国境内创造规定数量以上的全职就业机会,造福美国经济。


16.对健康状况是否有要求?
答:是的,在获得条件性 EB-5 投资移民签证前投资人必须递交健康检查报告,并通过领事馆对其个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


17.申请“EB-5”移民,需要多久才能获得“绿卡”?
答: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三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 


18.申请绿卡前,是否需要缴清50万美元的全部投资额?
答:是的。虽然法律允许进行监管,但其他投资公司必须将EB-5投资者资金直接投入项目。但是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在等待申请批准期间,投资者资金存放于监管帐户。只有等到EB5投资者移民申请获准后,该项资金才能使用。


19.什么是“监管”账户,投资者何时需要将资金转入该账户?
答:监管银行账户是法定的银行计息账户,用于托管最初存款,直至签证获准。此类账户常用于不动产、企业和个人财产的买卖。投资移民签证方案开立监管银行账户,是为了保障USCIS的境外领事馆或者其境内办事处批准签证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部分著名银行都设有监管帐户。根据与投资移民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 签证获准后监管银行账户内的投资人资金才能使用。该程序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0.如果提出的I-526申请遭拒,是否能够收回投资?
答:当然可以。您可以获得监管帐户的全额退款,包括资本投资、项目运作管理费用和利息收入。


21.什么是项目运作管理费用?
答:项目运作管理费用并不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是由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费用。普通合伙人可用项目运作管理费用弥补自己在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支出的发起费用以及招资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市场推广费用(包括“居间人佣金”)。其中法律费用是由于制作与合伙企业有关文件而产生的费用,这些文件是有限合伙人和/或其法律顾问在提交I-526文件时所需要的。


22.我的投资能否得到保证?
答:不能。法律规定投资必须“承受风险”,没有任何的保证或者赎回权利。但是,资金的使用者是政府机构并非私人企业,因此这是最安全的“风险”投资方式。


23.投资后,投资者可以从CMB处取得什么文件资料?
答:投资者将会从CMB有限合伙企业处获得出资证明。


24.我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答:有限合伙企业证明必须作为一份公共记录在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登记。该证明系指有限合伙协议中的Schedule A内容,具体列明有限合伙人姓名以及占有的利益比例。投资者受到《加州有限合伙修订法案》(California Revised Limited Partnership Act)以及《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的保护。由于资金通常投资于政府机构,所以必须作为公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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