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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移民加拿大政策简介

国内很多有移民申请需求的教师常常会询问加拿大的移民申请政策。当前,作为加拿大紧缺职业之一,教师移民加拿大政策是归类于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该类移民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Express Entry新政评分标准,即“快速通道”。申请人只要符合移民申请条件,并如实的填写Express Entry申请文件,就可以进入Express Entry Pool系统中,并被保留一年时间。
 

根据Express Entry Pool系统的评分系统,会自动的对于申请者的文件进行打分,满分为1200分,然后移民当局会根据评分结果,自动选择分数排名靠前的移民申请者发放永久居民申请邀请。
 

想了解教师移民加拿大政策的朋友需要注意了,对于教师职业是被归类于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紧缺职业清单的,因此,应该对于此类申请条件做个了解了:

1.申请人在过去十年中至少拥有一年连续全职或等同于一年全职时间的兼职,并且属于NOC中的0, A, B类的工作经验(该工作经验必须是有偿的,不能是志愿者或没有薪水的实习);

2.申请人需提供达到CLB7(雅思4个6)或以上的语言成绩(有效期为2年内);

3.申请人需提供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加拿大以外院校需要学历学位认证)。
 

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移民官将会按照以下六项评分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理:

●英语和(或)法语水平

●教育水平

●工作经验

●年龄

●是否有有效的工作邀约

●适应性
 

该类的评分标准如下,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评分标准包括四个因素:

A、核心人力资本因素(Core human capital) (包含年龄,教育,语言和加拿大工作经验);

a. 有配偶年龄最高分为100分,无配偶年龄最高分为110分;

b. 有配偶教育最高分为140分,无配偶教育最高分为150分;

c. 有配偶语言最高分为150分,无配偶语言最高分为160分;

d. 有配偶加拿大工作经验最高分为70分,无配偶加拿大工作经验最高分为80分;
 

B、随行配偶或事实配偶因素 (包含教育,语言和加拿大工作经验);

a. 配偶学历最高可加10分;

b. 配偶语言最高可加20分;

c. 配偶加拿大工作经验最高可加10分;

有配偶A+B 最高500, 无配偶A+B最高500分;

(有配偶可能是优势也可能是劣势)
 

C、技术可转移因素(Skill transferability)(教育+语言,教育+加拿大工作经验,语言+加拿大以外工作经验,加拿大工作经验+加拿大以外的工作经验,省级部门所发技工资格证+语言)以上的两项组合达到一定水平可以获得50分的加分,此部分最高加分为100分;
 

D、省提名或确定的工作机会(qualifying offer of arranged employment )最高加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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