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加拿大条件(二)
时间:2016-03-19 点击:
(接上) 投资移民加拿大条件——魁北克企业家移民 •申请人(含配偶)名下净资产不少于30 万加元,赠予、遗产所得均可,资产形式包括:存款、股票、房产、公司资产;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拥有至少2年经营管理的经验; •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申请人在盈利和合法的企业至少2年持有25%公司股权,个体100%股权; •申请人不能购买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其他申请人通过的项目; •申请人需证明有能力进行其商业项目:提交商业计划,并注明目的是在魁北克创办或收购企业(农业、工业或商业),申请人可以独自经营或以股东人的身份与人合资,申请人或配偶至少持有参股企业25%的股权,投资额不低于10万加元; •申请人需在魁省居住,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 投资移民加拿大条件——曼省提名投资移民 • 申请人(含配偶)名下净资产不少于35 万加元,赠予、遗产所得均可,资产形式包括:存款、股票、房产、公司资产; •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拥有至少3年经营管理的经验; • 曼省投资移民EOI评分达到60分以上; • 申请人需证明有能力进行其商业项目:提交商业计划,并注明目的是在曼创办或收购企业,申请人可以独自经营或以股东人的身份与人合资,申请人或配偶至少持有参股企业1/3的股权,投资额不低于15万加元; • 有意愿与家人一起定居曼省,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 更多投资移民加拿大条件资讯欢迎登陆美加金联官网或拨打24小时专家热线:13671039588/1352082396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