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条件盘点(三)
时间:2016-03-11 点击: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拥有至少2年经营管理的经验; 3、从递交申请之日算起的前5年,申请人在合法且盈利的企业至少2年持有25%公司股权,个体100%股权; 4、申请人不能购买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其他申请人通过的项目; 5、加拿大移民条件中还要求申请人证明其有进行其商业项目的能力:提交商业计划,并表明目的在于在魁北克创办或收购企业,包括农业、工业或商业,申请人可以独立经营或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申请人或配偶需持有参股企业最低25%的股权,投资额不低于10万加元; 6、申请人需在魁省居住,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 (三)自雇移民 虽被列入商业移民内,但加拿大移民条件中自雇移民是参考独立移民类别的,不同之处在于符合资格的自雇移民申请人并不占加拿大本身劳动市场名额。自雇移民申请人在加拿大移民后属于以自雇的形式工作,其类别尤其适合文化或艺术界人士。 加拿大移民条件中需要自雇移民申请人向移民官证明自己是成功的专业人士,无论是作家、艺术家或音乐家,都需要让移民官相信申请人能成功创业,成功自雇。自雇移民大部分为体育家、音乐家、演员及其他艺术家等等。如果申请人可以充分说明自己能够成功自雇,成为出色的小企业主或是农场主,就可以提出自雇移民申请。
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美加金联公司移民专家,热线:400-610-6008!
特别声明:本文为美加金联公司出国移民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美加金联移民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