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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须知:加拿大最低家庭收入标准

加拿大移民后新移民满足条件之后可申请加拿大政府给的低收入补助,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家庭才算是低收入家庭呢?现在美加金联移民小编就为各位移民进行介绍。
 
加拿大政府规定在人口数为十万到五十万的市镇中,低收入标准是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低于22,016加元,为2人的低于27,407加元,为3人的低于33,694加元,为4人的低于40,909加元,为5人的低于46,397加元,为6人的低于52,330加元,7人及以上的低于58,260加元。在人口数为五十万以上的市镇中,低收入标准是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低于25,563加元,为2人的低于31,825加元,为3人的低于39,125加元,为4人的低于47,503加元,为5人的低于53,878加元,为6人的低于60,764加元,7人及以上的低于67,651加元。(以上均指税前入息)
 
每年加拿大政府的统计局都要公布一份Low Income Cut-off (LICO),也就是所谓的最低收入标准,低于这个标准的家庭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将没有申请父母超级签证及担保亲属移民和夫妻团聚移民担保的资格,同时,这也是新移民申请在加拿大生活费的参考。加拿大联邦各个省政府会根据各省情况给低收入家庭财政补贴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在加拿大生活。
 
新移民到达新的移民国之后,大多面临着因为语言问题无法立即找到合适工作的问题,基本新移民家庭都在低收入家庭的行列,如果申请了政府给予的低收入补助,可以在短时间内维持基本生活,也是众多移民家庭考虑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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